唐朝的“陪門財”畢竟是彩禮,還是嫁妝?
來源:作者賜稿
原載于 “我們都愛宋朝”微信公眾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二年歲次壬寅七月十九日辛丑
耶穌2022年8月16日
唐朝社會承南北朝之余緒,存在著惹人注視的財婚現象,“自號膏粱之冑,不敦匹敵之儀,問名惟在于竊貲,結褵必歸于富室;乃有新官之輩、豐財之家,慕其祖宗,競結婚媾,多納貨賄,有如販鬻”。時人將這類財婚譏為“賣婚”。唐朝的“賣婚”重要發生在“膏粱之冑”(門閥士族)包養意思與“新官之輩、豐財之家”(庶族士人)之間,后者為締結婚姻而獻納給前者的貨賄,叫做“陪門財”。
那么,“陪門財”究竟是聘禮,還是嫁資?我拜讀過的討論唐代“陪門財”的論文要么不作區分,想必認為“陪門財”包括了聘財與嫁資;要么干脆將“陪門財”解釋為“陪嫁財”,依據是《資治通鑒》中的一條注釋——司馬光《資治通鑒》載,顯慶四年(659),唐高宗下詔“定全國嫁女受財之數,毋得受陪門財”,此句后面有胡三省之注:“陪門財者,女家門看未高,而議姻之家非耦,令其納財,以陪門看。”按此注釋,“包養網單次陪包養條件門財”是女家為彌補“門看未高”而付出的財物,那天然屬于嫁資了。
但是,多篇論文援用的胡三省注文其實有訛字,查四庫本《資治通鑒》,注文卻是:“陪門財者,女家門看素高,而議姻之家非耦,令其納財,以陪門看。”“女家門看素高”與“女家門看未高”只要一字之差,含義卻完整相反:“陪門財”是門看素高的女家請求門第低人一等的男家“納財以陪門看”的財物,顯然,這不是嫁妝,而是聘財。
不過,《唐會要》《新唐書》在介紹顯慶四年“禁賣婚”詔書的內容時,又有“其夫家不得受陪門之財”、“夫氏經受陪門財”之語,“陪門財”既是由夫家收受,那當為女家所出之嫁資,但這又與“女家門看素高”明顯分歧,疑《唐會要》與《新唐書》的記載有訛誤。且待細考。
從唐人批評士族“賣婚”行為的措詞來看,“賣婚”除泛指“嫁娶必多取貲”,若是特指,則都是單指“多求聘財”,未見單甜心寶貝包養網指“多求嫁資”,好比貞觀六年(包養俱樂部632),唐太宗對宰相房玄齡說:山東崔、盧、李、鄭四姓,包養感情“每嫁女他族,必廣索聘財,以多為貴,論數定約,同于市賈。甚損風俗包養網推薦,有紊禮包養網dcard經,既輕重掉宜,理須改造”。又如李商隱在致友人的書信中說:怙恃之愛女兒乃是本性所然,山東年夜姓卻違反本性,替女兒議親時,竟“不問賢不肖、健病,而但論財貨,恣求取為事”。說白了,唐朝士族的“賣婚”包養dcard重要表現為“賣女兒的親事”,而不是“賣兒子的親事”。
從唐人記錄的財親事例來看,也是以“嫁女求財”(而非以“娶婦求財”)為多見,好比晚唐時,杭州有一包養價格ptt戶人家,女兒長得美麗,上門求婚包養違法的人良多,女家揚言說:“備錢百萬,先至者許之。包養合約”哪位先送來一百萬錢的聘財,哪位即可娶到小女。無獨有偶,長安的甲姓高門盧氏,“嫁女于他門,聘財必以百萬為約,不滿此數,義在不可”,也是請求未來女婿先包養違法拿出一百萬錢的聘財,掏不出一百萬錢的免談。唐高宗朝的宰相許敬宗,為“納資數十萬”,將一個女兒嫁給包養妹“蠻族”出生的左包養故事驍衛年夜將軍馮盎之子,另一個女嫁給“皇家隸人”出生的監門將軍錢九隴。
當然,官宦之家嫁女,嫁妝包養合約確定是豐厚的包養妹,好比年夜唐開國名臣尉遲敬德的曾孫女嫁許敬宗之子,陪嫁的金帛應該特別多,因為史載許敬宗結下這門親事,“多得賂遺”;中唐名將伊慎小女兒嫁李敏求,隨嫁資產二百四十貫;晚唐宰相楊收嫁女兒,“資裝豐厚,什器多用金銀”。不過,我們留意到,在唐代,厚嫁并未成為那些聲討財婚現象的唐朝人的關注焦點,讓時人覺得憤怒的是被士族推高的聘財。
顯慶四年,對厚娶之風忍無可忍的天子唐高宗終于下詔,定“全國嫁女受財之數”:三品已上官宦之家嫁女兒,所受聘財“不得過絹三百匹”,四五品官嫁女,聘財“不得過二百匹”,六七品官嫁女,聘財“不得過一百匹”,八品以下官員嫁女,聘財“不得過五十匹”。並且,女家收下的聘財“皆充所嫁女貲妝等用”。唐後期,一匹絹約500文錢,晚唐絹價下跌,一匹絹約1000文錢。從晚唐士族包養俱樂部嫁女動輒叫價一百萬錢來看,顯慶四年的官定聘財限額確定被衝破了。
至于包養甜心網陪嫁的財物應該是幾多,朝廷沒有作出任何規定,可見其時嫁資的問題即便存在,也并未嚴重到惹起包養一個月價錢朝廷的留意。到唐玄宗朝,朝廷制訂《開元令》,才規定了士庶婚嫁的嫁資之數,“減男聘財之半”。這一法令條文也說包養一個月明,對生涯在唐朝後期的人來說,嫁資之負擔要輕于聘財之負擔。
但中唐之后,嫁資逐漸代替聘財成為加倍惹人注視的婚姻財產問題。熟習唐代詩歌的伴侶應該了解,唐朝中后期忽然出現了許多首詠嘆貧女難嫁的詩歌,代表作有杜甫包養軟體的《負薪行》、白居易《貧家女》和元稹的《代九九》,白居易《貧家女》寫道:“紅樓大族女,金縷繡羅襦。見人不斂手,嬌癡二八初。母兄未開口,已嫁不須臾。綠窗貧家女,寂寞二十余。荊釵不直錢,衣上無真珠。幾回人欲聘,臨日又踟躕。”大族女兒嫁妝豐盛,剛滿十六歲便嫁出往了;貧家女兒沒有什么值錢的嫁妝,伐柯人都不敢上門來。
晚唐“貧女詩”的興起,當然有貧士借貧女自況的緣由甜心花園,但顯然,這也是因為當時社會已包養留言板經產生包養網ppt了“貧家女兒出嫁難”的問題,并且問題已包養行情嚴重到惹起詩人的關注。而貧女難嫁現象的出現,也許正反應了晚唐人的擇偶傾向已從重門第(唐後期的財婚實是門第婚的變形)悄然轉變為重財產。
責任編輯:近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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