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內多地宣布慢慢“撤消公攤”,實行商品房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銷售——
購房計費調整,公攤部門更通明
買一套房,公攤面積多年夜、得房率多高,是購房者廣泛關注的話題。比來,國內部門地區針對計算公攤出臺新規:在湖南衡陽,有關部門明確從2025年起,商品房實行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銷售;在河北張家口,相關部門發文表現“慢慢推進‘撤消公攤’”,引發廣泛關注。
長久以來,國內多地廣泛執行買房計算公攤面積,為何近期多地紛紛提出“撤消公攤”?購房者該若何計算購房面積和“得手面積”?
購房者對公攤面積存在疑慮
家住北京市朝陽區的李雯莎前兩年購進了一套建于2004年的屋子。購房時,房本上寫的建筑面積為66平方米,而套內實際面積只要45平方米。“兩者的面積差是公攤部門。雖然買房前就了解有公攤,但自己買的是小戶型,公攤占了20多平方米,心里還是有點難以接收。”李雯莎說。
多數人購房時會算算公攤賬。
根據2001年實施的《商品房銷售治理辦法》,商品房建筑面積由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組成,套內建筑面積部門為獨立產權,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部門為共有產權,買受人依照法令、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這里的“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也就是老蒼生凡是所說的“公攤”。
從購房計價方法看,商品房銷售可以按套(單元)計價,也可以按套內建筑面積或許建筑面積計價。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即不計算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
哪些部門算公攤?哪些部門算套內?記者清楚到,一套屋子的套內建筑面積包含套內應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公用建筑面積普通由兩部門組成:一是電梯井、樓梯間、渣滓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效能上為整棟建筑服務的公共用房和治理用房建筑面積;二是套(單元)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含山墻)墻體程度投影面包養網 花圃積的一半。
“衡宇存在‘公攤’是客觀現象,畢竟樓房不克不及沒有樓梯、沒有過道。”首都經濟貿易年夜學京津冀房地產研討院院長趙秀池告訴記者,在中國實行房改后,購房者所持的房本上標明的是包括公攤在內的建筑面積。可是從今朝的情況看,的確存在部門樓房公攤范圍不夠了了的問題。某套房的公攤具體包括哪些部門?面積究竟有多年夜?能否計算多了?購房者有沒有吃虧?這都是購房者存在疑慮的處所。
來自安徽合肥的陳靖告訴記者,本身買了一套建筑面積為140平方米的電梯房,實際套內面積卻只要99平方米。“我家小區樓棟比較高,觸及計算避難層、電梯高度等,公攤面積比較年夜。買電梯房是為了更好的棲身環境,買房時也原告知了這些原因,但沒想到二者差距這么年夜,難免會有‘公攤占比分歧理’的設法。”
還有的購房者認為部門住房公攤面積的計算方法不夠通明。來自山東濰坊的王力鵬買了一套建筑面積約120平方米的三居室,購房時,銷售告訴公攤面積約為24平方米。收房后,他卻發現實際公攤面積與此前口徑存在明顯收支。“合同上的套內面積和我們收房后實際測量的相差了10平方米擺佈,也就是公攤面積不止之前說的20多平方米,這個差值重要是墻體的厚度,外墻有一半的面積算業主套內建筑面積,但當時房產銷售沒有說明,包養網我們在簽合同時也被各種專業術語繞暈了,只能‘認栽’。”王力鵬說。
不是零公攤,而是調整計價方法
對一些購房者關注的公攤問題,近期部門地區“官宣”了相關新政。
2024年12月17日,河北省張家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印發《關于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安康發展的若干辦法》,提出“慢慢推進‘撤消公攤’”;同期,湖南省衡陽市天然資源和規劃局、衡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衡陽市發展和改造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全市商品房銷售實行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告訴》,明確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陽市商品房銷售實行套內建筑面積計價。
若何懂得這些新辦法?這能否意味著今后購房不再把“公攤面積”納進計算?
“實際上這只是計量標準發生了變化。”趙秀池告訴記者,公攤面積客觀存在、不成能撤消,部門地區提出按套內面積計價,只改變了衡宇價格的計算方法。對于購房者來說,購買某一套屋子的總價并不會改變。好比,若購買一套建筑面積為100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80平方米的屋子,其總價為200萬元。依照建筑面積計價是每平方米2萬元,依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則為每平方米2.5萬元。“依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標明的單價會上漲,同時根據住房面積來征收的物業費、熱氣費等標準也沒有改變,這些價格還是包括了公攤面積在內的。”趙秀池說。
既然衡宇總價不變,為什么要對計價方法進行調整?業內人士表現,這重要是為了讓消費者在購房時信息加倍通明。
張家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任務人員介紹,“撤消公攤”是為了鼓勵房企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銷售,并非不計公攤本錢,計價方法發生變化是為了讓消費者消費得“明清楚白”。衡陽市住建局有關方面也表現,相較于按建筑面積計價,依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對購房者而言加倍直觀,能讓其直觀了包養解實際購買的棲身空間鉅細,也就是購房者常聽到的“得房率”,這有利于購房者直接判斷意向衡宇價值。
在廣東省會規院住房政策研討中間首席研討員李宇嘉看來,政策自己是為了通過調整購房計價方法,打消購房者的信息不對稱問題,不是簡單地“撤消公攤”。“依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能讓購房者在買房時弄清所買衡宇的建筑面積、套內面積、公攤面積以及公攤了哪些部門。同時,也能有用杜絕開發商將本不應計進公攤部門的面積算進公攤,這能夠有用保證購房者的消費權益。”李宇嘉說。
讓公攤成為“好屋子”挑選標準
那么長遠來看,能否有需要考慮徹底撤消公攤?
“客觀看來,‘撤消公攤’是不成立的,也沒有實質意義,反而能夠形成誤解。調整觸及公攤面積的計價方法,初志還是讓購房者買房加倍安心。況且,即使要改變包括公攤面積在內的物業費、熱氣費等計量標準,也需求漫長的立法過程。”趙秀池說。
實際上,公攤面積鉅細,也影響著居平易近的棲身親身經歷。
站在購房者的角度,公攤部門越小,似乎室內棲身面積越年夜,但這并不料味著公攤面積越小越好。在李宇嘉看來,公道的公攤對居平易近而言是有需要的。“好比,樓梯、電梯、年夜堂等部門保存必定面積,既能進步業主的棲身舒適性,也相對平安。再如服務‘一老一小’的公共食堂、活動空間等,也是進步居平易近幸福感的主要公攤。假如沒有這些空間,盡管室內居包養住面積看似增添了,但事實上業主的整體舒適度也降落了。”李宇嘉說。
業內人士表現,在推進購房計價方法加倍通明的同時,消費者也可以將公攤面積作為挑選“好屋子”的評價標準。好比,有些樓盤項目標注的公攤面積年夜,凡是是因為其公共設施和包養網 花圃公共空間較多,包含對于社區“一老一小”活動空間的設置、更寬敞的電梯樓梯等。假如業主盼望棲身在這樣的空間,就可以選擇這類樓盤項目。
記者留意到,除了聚焦公攤面積,近期還有多項重磅樓市政策指向加強“好屋子”建設。前不久召開的全國住房城鄉建設任務會議指出,要建設平安、舒適、綠色、聰明的好屋子。在打造“中國建造”升級版重點任務中,也強調要在更年夜范圍推廣智能建造、綠色建造和裝配式建筑,這恰是推動“好屋子”建設的發力點。
中指研討院有關人士介紹,今朝全國已有多地在新供應地塊中持續優化容積率和計容規則,引導和鼓勵房企打造更優質的產品,晉陞購房者棲身親身經歷。在國內不少城市,已出現多個得房率超100%的新房項目。預計后續將有更多城市繼續優化供給端政策,為“好屋子”供給供給支撐。伴隨“好屋子”數量增長,未來無望進一個步驟引導改良性住房需求釋放,促進樓市修復。(記者 廖睿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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